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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再获通过
发布时间:2016-08-02  |  浏览:1306

日前,本所律师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事宜,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管理公司”)出具《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

中小管理公司系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目前管理资金总规模为3亿元的“高创天使母基金”和涉及包括医疗健康、专注天使类项目投资的两个子基金,同时还对苏高新创投集团直管的三支种子期基金“科投、启源、科技城基金”进行统一管理,现累计投资项目40余个,包括苏州天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贝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优秀企业。

本所律师根据协会的规定与要求,结合中小管理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具了《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顺利通过协会的审核。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涛、钱松军及团队律师潘园、实习律师周辉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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