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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所合伙人聂新鹏律师荣获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6-11-04  |  浏览:2117

2016年10月28日,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聂新鹏律师,因其卓越的法律服务和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被司法部授予三等功。

自执业以来,聂新鹏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沉船突发性事件后,受政府委托,以律师身份及时赶赴监利事故现场,协助政府处理“东方之星”沉船事件。2015年度响应司法部的号召,志愿到西藏自治区开展援助无律师县的活动,深入到基层,综合运用法律、民族政策、宗教习惯等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公益援助获得江苏省律协网、中国律师网,林芝米林县政府网的多次报道。2016年7月,在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帮助下,筹建了西藏自治区市县区域首家公职律师办公室,获得了省、市司法局及律协的高度赞扬,得到了全国律师协会的称赞。多次被评为南京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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