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至右:宗原、王伊妮、马洋、杨兴梅、董伟、庞桃桃、吴淑豪、李艳。
董伟:不畏惧、不妥协、不放弃
Q1
宗:欢迎董主任回归咱们《中银青年》的封面(笑)。早在2020年11月的第一期《中银青年》,便是由董主任担任封面人物,并在专访中为大家介绍了青工委接下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
转眼之间,青工委成立即将周年,咱们《中银青年》也来到了第12期。回顾这一年的时光,董主任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董:最大的感受是、更深刻地体会、认识到青年律师的发展充满了希望。
具体来说,一是在日常活动中感受到的年轻人的激情;二是体会到青年律师在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三是无论是青年律师自己还是律所管理层,都在不断地探索更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道路。
过去这一年,青工委牵头组织了很多活动,内容形式丰富多彩。因为我们的行业属性,决定了所有业务以外的事情都只能在工作之余完成,可以说每次都是时间紧、任务重。
但是,所有人都全情投入,在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热情,克服了一个个困难,正所谓“关关难过关关过,前路漫漫亦灿灿”!通过一次次活动的体验,我认为中银青年的未来是非常有希望的。
虽然各种局限性总是不可避免的,但我相信在全体同仁的努力下,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中银南京所作为一个有力的组织,一定会给每个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赋能!
Q2
宗:老版《亮剑》里有这么一段剧情:独立团轰轰烈烈打下平安县城之后,李云龙去医院探望赵刚;赵政委结合独立团的经历,认为一支部队的性格和气质,往往和它的首任长官息息相关。那么,作为青工委这支“部队”的首位主任,董主任觉得我们中银南京青工委的性格和气质是怎样的呢?
董:我觉得可以用三个词语(词组)来概括。
不畏惧。
人活一世,鲜有顺风顺水,种种困难总是层出不穷的。我们面对困难的态度,往往决定了我们能成为怎样的人。
自从青工委成立之日起,在繁杂的组织、协调、沟通等工作之中,始终夹杂着一道道的关隘与险阻;这些困难有时来源于外界,有时则来源于我们自身;有时轻而易举便消弭于无形,有时却如同万里长垣,横亘前路。
但是,我们从不畏惧。
我们坚信,没有一个冬天无法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所有的艰险都只是眼前片刻的云烟,都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身后的风景。
不妥协。
我们都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学会妥协仿佛是一个人开始“成熟”的重要标志。仿佛一切的问题,最终都可以通过足够的让步来解决。
但我们不能妥协,我们不应妥协,我们也不会妥协。通向终点的路或许并非仅此一条,但宝贵的青春岁月也经不起来回的兜兜转转。
对于正确的事情来说,坚持自我永远是最好的选择。
不放弃。
有句流行语,宗律师你肯定听过,叫做“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笑)。在“躺平”、“佛系”文化大行其道的今天,持之以恒地坚持做一件事,尤其是做一些未必有回报的事情,似乎前所未有地困难了起来。
归根结底,还是急功近利、心浮气躁。我们见过太多半途而废、昙花一现,真正能把一件事情做到底的往往是万里无一。
我们便希望做到这万里无一。
没有人能对“永远”作出什么承诺,但起码从青工委成立的第一天开始,我们便抱定了这三个字:“不放弃”。
吴淑豪:写作与成长
Q1
宗: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登上封面,但豪哥可是咱们《中银青年》的老熟人了。豪哥的“豪言”专栏,从2020年11月的第一期开始,就伴随着咱们《中银青年》,这也是我们目前为止内容最丰富的、角度最多元化的一个专栏。
豪哥觉得,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写作,尤其是纯专业实务文章之外的写作,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呢?
吴:李诞说,写作是最好的思考方式。
律师的工作是需要思考的,行业内成功的律师很多都在著作颇丰。他们可以系统地思考的自己得失,思考怎样提升自己。
律师作为一个高度服从“二八”甚至“一九”规律的行业,想要做到行业内的“一、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提升自己。这里面不可避免地需要系统性地思考。如果想系统性思考,只能通过写作方式去强迫自己提升自己在思想、方法论方面的水平。
写作可以锻炼人的思维。写作需要设计框架结构,需要发散,需要收回,需要使用各种笔法,坚持写作可以锻炼思维。
写作可以提高文字水平。我们的工作要求我们经常书写材料,除了工作之外如果能够坚持锻炼自己的写作,“功夫在诗外”,法律文书的写作肯定也会提升。
写作可以强迫我们去读书学习。写作的过程中才知道自己的知识结构存在缺陷,这时候我们需要补充营养。
写一篇文章的时候,往往需要看一些相关的书。一是搜集一下有关资料,二是开阔下写作思路。这样,无形当中促进了学习。总之,写作是可以促讲读书的
写作好处很多,我在坚持写作方面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提升。
Q2
宗:豪哥近年来的业绩水平也是迅猛发展。在咱们青工委组织的中银青年分享会上,豪哥曾经和青年律师分享过,自己当初也曾遭遇一定的挫折和困难。但是最终,豪哥还是守得云开见月明,顺利成长为了今天这样一名专业、负责的成熟律师。
用前段时间流行的话来说,没有人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正年轻。对于那些眼下可能暂时处在困境中的青年律师,豪哥觉得,咱们青工委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他们进行帮助呢?
吴:一是掌握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现状。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当前青工委的要深入基层深入了解当前青年律师的生存发展现状,有针对性的设定相关计划,要不然会制定出脱离实际的计划,无法落实就相当于工作白做了。
二是加强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强化正向引导,发挥榜样的力量,以优秀青年律师带动其他年轻律师。
三是优化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环境。硬件方面,我们即将开始装修的新办公地点,在设计方案上已经充分考虑到青年律师工作环境的优化提升;而除了硬件上的提升之外,还应该在常态化的人才关怀成长等方面进行优化。
希望我们的工作让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自觉自愿地加入到以青工委为纽带的系列活动中,并在这些活动中正确成长、迅速成熟。通过青工委组织的各种活动,为青年律师营造一个开放、平等、相互扶持、公平竟争的环境。
杨兴梅:是律师,也是母亲
Q1
宗:在咱们青工委的组成人员中,杨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人生阅历都是相对比较丰富的;平时在所内,杨律师和大家的关系也都非常融洽。而从专业上来说,杨律师作为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是有着非常明确和清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对于青年律师专业化这个问题,咱们《中银青年》其实也借着专访的机会,和各位封面人物做过多次深入的探讨、分析。今天既然是咱们青工委周年专刊,根据您自身的经验、阅历来看,杨律师觉得,咱们青工委在帮助青年律师专业化方面,有哪些能做的事情呢?
杨:律师的专业化,这是我们每个律师最终的发展方向。但是,青年律师想要真正做到专业化,往往还是需要机遇和勇气的。
作为咱们所青年律师的组织,我觉得青工委可以为青年律师的专业化提供一些帮助,比如说组织专项的法律知识讲座;这种专项讲座可以是专业深度往纵深方向发展的系列讲座,让对这个专业领域感兴趣的青年律师充分学习某一领域的知识。
比如说组织案例研讨会,可以结合真实案例展开讨论,从而促使青年律师开动脑筋,学习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活学活用。
再比如青工委可以调动并发挥大家乐于奉献的精神,将自己搜集的专业资料分享出来,建立一个青年律师共享资料库,供其他有需要的青年律师参考、学习。
Q2
宗:在律师的身份之外,杨律师同样还经营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咱们《中银青年》之前采访过的女律师之中,还没有哪一位像杨律师一样,扮演着母亲和律师的双重角色。那么,杨律师觉得,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在这种身份切换的过程中,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杨:每个律师都有双重甚至多重角色,当然女律师可能相对更特殊一些。在成为母亲后,一部分女性往往会选择回归家庭,成为全职太太。作为母亲的女律师,同样会倾注更多的精力在孩子和家庭之上,这是天性使然,也是很正常的。好在律师这个职业,尤其是提成律师,可以算是半个“自由职业”,时间上的弹性比较大,有很多自己安排的空间和可能性。
不过,我还是认为律师就是律师,母亲就是母亲,这是要区分开的。尽量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将工作做完,回家后你就是母亲,要更多的照顾孩子和家庭,以家庭为重。当然,等孩子睡觉了,你还可以是律师,继续去研究自己的案子。
总而言之,在身份的切换上,我认为,除了陪孩子和做家务的时间外,其他时间你都可能是律师,都在干活。确实,女律师要想做的更出色,往往会很累,但是事业和家庭得以兼顾的成就感也是很强的。
董昊:无足球,不兄弟
Q1
宗:终于轮到咱们昊哥了(笑)。中银足球队队长、青工委副主任、中银南京所合伙人、著名“房事”律师(笑),这么多响亮的标签和头衔,我收到的、请昊哥上咱们封面的建议,怕不是比当年催哈利波特去霍格沃兹的猫头鹰还要多(笑)。
作为青工委副主任,这一年来,昊哥觉得咱们青工委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什么?又有什么地方还有不足和欠缺呢?
董:所谓标签和头衔,宗律师真的是说笑了。
说到咱们青工委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事,我觉得除了定期举行的分享会、各类活动等,就是每月编印的《中银青年》期刊。
当然,众所周知,作为期刊的总编辑,宗律师您倾注了巨大的心血。每一期的《中银青年》,封面展示的我们所的一名名青年律师,像《时代周刊》封面人物一样意气风发;每一期的人物专题访谈,让我们的青年律师能够全方位、多维度的表达自己;每一期的专业文章,让我们青年律师展现自己专业水平的同时,也推动着律所专业化建设。
同时,我们的《中银青年》期刊已在中银总、分所及外界造成很好的反响,这份荣誉离不开宗律师的辛勤付出。
说到欠缺和不足,我觉得接下来,我们青工委的工作应更加注重“走出去”及“造成所外影响”,即将律所青年律师专业化建设、分享会、文体比赛等活动广泛传播出去的同时,积极促进与其他律所、合作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从而让我们的青年律师更好地展现自己,增强“获得感”。
Q2
宗:在咱们中银南京所,足球可以说是眼下相对发展得最好的运动了。现在包括篮球、羽毛球、趣味运动会等多个项目的中银杯系列赛事,最早就是源于2019年的中银杯足球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银青年》目前采访过的男律师,绝大多数都是中银足球队的主力成员。
作为中银足球队队长、中银杯足球赛三连冠成员、两届金球奖得主、一届金靴奖得主,昊哥觉得,足球对您的意义是什么?对中银南京所的意义又是什么?
董: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提到足球我就浑身来劲(大笑)。当然这个问题也算给我一个机会,好好想想足球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此刻我突然想到一个场景:自己在奋战司考,夜晚从自习室出来,望着路灯,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马路上走走停停,突然上来一股中二劲,做了几个足球动作后转身做了一个C罗的庆祝动作(笑)。是的,在最孤独,最无奈,最无助的时候,陪伴我的是足球。我想这就是足球对我的最大意义吧。
至于足球对我们所的意义,我们俩走近不就是因为足球吗(笑)?
首先,我觉得让你我这样热爱足球的人走到了一起,“无足球不兄弟”,在绿茵场上建立起来的友谊是最可靠的;同时,足球队的建立让更多的青年律师彼此走近、熟悉,促进了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律所凝聚力;最后,正如您刚才所说,律所足球比赛也推动了我们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当然这些比赛、活动的总策划总导演还是您,真心辛苦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律师平时工作压力较大,律所经常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对青年律师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李艳:坚持做实事
Q1
宗:李律既是咱们青工委的一员,也是咱们中银南京所工会的成员,大家都对李律委以重任,咱们母婴室里的照片墙就是其中一个证明(笑)。踏实、可靠、负责,这既是当事人对李律的评价,也是咱们所内同事眼中,李律的诸多优良品质之一。青工委日常工作中,必然要和所内其他部门产生联系;不论是工会,还是财务处、行政部,与青工委之间都是紧密合作、互相配合的关系。那么,李律觉得,青工委和其他部门合作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之后又如何进一步加强这种配合关系呢?
李:分工合作对于任何工作都很重要。咱们青工委的每一项活动,从创意到落实,离不开财务部、行政部、工会等部门的配合,缺一不可。
就拿刚刚过去的“文武双全”活动来说,我们就得到了以汪月律师为代表的工会的大力支持,这对活动最终的顺利举办是不可或缺的。
今后,需要大家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部门与部门之间多组织一些联席活动,互相增进信任与理解,互相帮助;这种配合关系是双向的,更是多向的。
Q2
宗:不论是工会还是财务处、行政部,都是任何一家单位不可或缺的基本“细胞”。而青工委则与众不同。不管是在中银还是其他各大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往往都是近年来才刚刚成立的年轻机构,甚至很多所至今还没有成立青工委,抑或仅仅是一个摆设。
李律觉得,咱们中银南京所青工委,它最重要的特质是什么?
李:我觉得是坚持做实事。
咱们青工委自成立以来,从每月准时出品的《中银青年》,到首轮连续六个月的“中银青年分享会”,这种持之以恒的投入和坚持是非常难得的。我坚信,在这种坚持努力下,我们青工委会越来越好。
当然,作为一个年轻的所内组织,青工委这第一年也还在摸索阶段,肯定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也始终抱着开放的态度,接纳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的目标都是一样的,就是使得青工委这个年轻机构能够更好地为青年律师服务。
马洋:未来可期
Q1
宗:马律师是咱们青工委年中全体会议决定增补的两名新成员之一,也是2021年7月刊的封面人物,更是咱们封面人物中最年轻的男律师。咱们7月刊的封面人物专访对马律师做了详细的介绍,也欢迎大家前去查阅。
这次既然是青工委周年专刊,第一个问题肯定还是围绕着咱们青年律师工作展开的:在咱们的社会文化传统中,成年男性往往被认为(应当)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而律师这个行业的客观情况却是,在执业头几年时间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经济上往往会处于一个相当窘迫的的境地。
对于这种结构性的“错位”,马律师作为一名青年男律师,是怎么看待的呢?进一步说,青工委面对这个问题,又有什么能做的呢?
马:不论是作为青年男律师也好,或者是从事其他行业的男青年也罢,这个年龄阶段往往都会面对能力无法撑起野心的窘境。只不过律师行业在前期,单单从表面上来看,付出与回报可能并不完全成正比,但用长远的眼光来看,未来可期!
回顾实习阶段,有着指导老师保障我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教会我们各项本领,这时本就不应追求经济自由,而应勤学苦练。
实习阶段,因身份问题不能自行接案,实际对我们是一种保护,因为此时我们尚不具备相应的能力。这时遇到有需要法律服务的客户,我们可请求指导老师或其他专业律师的帮助,一同处理。这样一方面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增强大家之间的凝聚力,处理过程中,我们能更好地学习并积累宝贵经验。
从我个人实习的经历来看,有一个相对紧密的团队将更有利于自身成长,指导老师以及团队其他成员会对我进行多方面的指导,有着相对充足的案源进行练习。
我就是在经过实习以及一段时间的执业后,从用电话与对方或法官沟通都心里没底,到坐在法庭面对资深律师也能较为沉着,这与开庭时学习指导老师的开庭技巧,庭前学习其梳理材料、整理思路等都是分不开的。
所以,不要在意现阶段这种“错位”,困难是暂时的,努力终将有回报!
从青工委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自己成长的过程进行梳理,以便供更多的实习律师进行参考,寻找方向。
同时,也欢迎实习律师多多与我们交流,分享我们在遇到困惑时的心理以及后续如何进行处理,这也是对自己经验的总结,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在提高自己。
总之,面对世界的纷繁复杂,我们能做的唯有坚持!
Q2
宗:不论是什么学历、在什么律所,也不论性别,在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授薪律师的初级阶段,往往会被指导律师安排许多端茶倒水、来回跑腿之类的“杂务”。对于很多满怀热情和希望进入律师这个行业的新人来说,这些“杂务”往往会是入行后的第一个打击,会造成一种满腹才华无处施展、大材小用的错位感和无力感。对于这种现象,马律师是什么看法呢?
马:法律实际上是一门社会学科,律师这一职业归根结底属于服务行业。
很多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小伙伴,因为此前长期处于学校这样一座象牙塔中,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对外面的世界还存在认知不足,也不明白一些为人处世的基本规则。
指导老师要求我们处理的所谓“杂务”实际是步入社会的第一课:端茶倒水训练我们察言观色的能力,规范与人相处的礼仪;来回跑腿的过程中让我们能发现做的哪些事情是无用功,哪些事情可以一起处理来提高效率,总体上提升我们的规划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让我们可以慢慢看清社会的现实,这些都非常之重要,学好这一课就像学走路,对往后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值得我们好好去体会和学习。
大材小用实际是不存在的,学识固然重要,这也是律师生存之本;但作为律师,能有机会把学识表现出来则更为重要,而这些磨炼,就是在为争取到这个机会打下基础。
为了更好的从事律师职业,更好的与当事人、与法官、与对方相处,更好的处理纠纷,我们不要把做“杂事”看成是无用的,更不要觉得这是一种打击。
社会磨平人们的棱角都有这样一个过程,天生我材必有用,奋勇向前吧!
王伊妮:让律所真正成为
所有青年律师的“家”
Q1
宗:只间隔了一期的工夫,伊妮又回到了咱们的封面上,甚至连照片都还是同一张(笑)。充分说明两点,一是优秀的人一定是会发光的,二是最近确实忙到没时间再拍照(笑)。
自从7月份被选为青工委成员之后,伊妮已经迅速成长为了咱们的工作核心。这次周年庆的宣传片拍摄,几个关键的镜头都是伊妮跟我们跑外景拍摄的;虽说宣传片整体来说走的是群像风格,但如果要选女主角的话,那肯定非你莫属了(笑)。
这一年来,伊妮你从活动的参与者变成组织者,看问题的角度肯定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那么,你觉得青工委办过得最有价值、有意义的活动是哪一个?
王:青工委组织的活动都很有趣,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那肯定是最近举办的“文武双全”竞赛了。
竞赛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比拼大家的法律知识、速记能力和平板支撑,各位青年律师纷纷展现了自己的高光时刻。抛开胜负不谈,我自己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每位参与者在那三个小时里都笑得很开心,卸下了工作的负担,我觉得这就是一场活动最大的价值,或者说成功之处吧。
“文武双全”竞赛是我成为青工委的一员后第一次全程参与的活动,我见证了一场活动从无到有,从最初的“头脑风暴”到确定活动主题、内容构思、环节设置,还有最难的“拉人”参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直到最后的圆满落幕,我真切地感受到青工委为青年律师们创建沟通渠道、丰富日常生活、提升综合素质所付出的汗水和努力,我也很荣幸自己能够成为青工委的一份子。
Q2
宗:每次跟伊妮的指导律师李平主任沟通的时候,李主任对伊妮都是赞不绝口,堪称是咱们所内的一对“模范师徒”。
当然,世事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一些师徒之间,因为种种原因,彼此并不合适;更有甚者,不幸碰上了万里挑一的“奇葩”,耽误时间不说,身心都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于青工委来说,关注那些还在“徒弟”阶段,甚至还没有进入“徒弟”阶段的青年,显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作为青工委最年轻的成员,
伊妮你觉得,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保护那些青年“徒弟”们呢?
王:对于“师徒”之间这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来说,确实,运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的运气比较好,遇到了一个认真、负责、正直的指导律师;但我也确实听闻过一些不那么幸运的例子。
律所的性质决定了,除非是完全公司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是起码是公司化运作的律所,否则很难从律所层面、在根本上规避这个问题。
毕竟,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我个人认为就是在律所层面变革人事制度;由律所出面统一招聘、面试实习律师,然后根据专业特长分配给有需要的指导律师,并且根据实习情况进行动态的评估和调整。一旦发现师徒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什么问题的,由律所直接出面,进行纠正和处理。
考虑到提成制律所的根本性质,眼下最为可行的操作方案,应该就是我们青工委这一年来始终在力推的机制——在入职当天,就为每名实习律师配备一名青工委联系人。
这名联系人是独立于指导律师和所属
团队的之外的第三方,既是实习律师的朋友,也是一个渠道。
实习律师日常有任何专业或者生活上的疑难、困惑,都可以随时跟他的青工委朋友反映。青工委能够帮助解决的问题,直接就予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青工委也可以向律所管理层反映,由执行主任、管委会、监事长等管理、监督人员直接介入。
衷心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律所能成为所有青年律师一个真正的“家”。
(全文完)
(本文首发于《中银青年》2021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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