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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荣誉|厂房变仓库,漏雨货泡汤, 设计规范惹谁了----杨丽霞律师再审案件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9-01-28  |  浏览:1422

2019年1月18日下午3点,南京罕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张经理,急匆匆地来到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杨丽霞律师送锦旗。他对接待他的行政人员说:“我们非常感谢杨律师,她帮我们公司打赢了这场再审的官司,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让我们这个一审、二审都败诉的官司起死回生,我们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啦!我们给她送锦旗,一来表示对她本人和她团队的感谢!二来表示对贵所的感谢!贵所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严谨专业的办案风格让我们由衷地敬佩”!

    律所行政主任程莉按下快门,记录下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小编怀着一颗好奇而敬佩之情采访了杨丽霞律师,要求她讲一讲办案的经过。

    说来也是缘分,杨律师是我所的工会负责人之一,她2017年3月来到罕步公司的门店,谈话中张总得知杨律师是本所执业律师,并说起了去年今年自己公司的一个案件,一审二审均败诉,他和公司的李总都感到很窝心。拿出案件材料让杨律师给分析一下。这个案件看上去就是一个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罕步公司租赁某公司的厂房作为仓库,存放旅游货品。2013年9月天降暴雨,涉案房屋漏雨,致使存放的货品大部分被雨水浸损,罕步公司将某公司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但一审二审都认为涉案房屋设计规范符合要求,罕步公司没有管理好货品,应自担损失;所以一审二审均是败诉收场。杨律师仔细审阅案件资料,认为感觉案件判决存在问题。一是审理的事实不清,二是设计规范是否符合用途不落地,存在疑问。涉案房屋设计规范惹谁了?怎么会有问题呢?杨律师认为,单从涉案房屋用途的改变--从厂房变为仓库,但却未经过改造过,就用做仓库,而建造房屋时因用途是厂房,试用的是厂房的设计规范。但涉案房屋在用作仓库时,应当按照仓库的设计规范进行改造。某公司直接用作仓库,那么显然原来的设计规范就不适用目前的用途。

    虽然是这个理,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怎么样才能证明呢?杨律师上网搜寻了许多有关设计规范,又请教了许多专业人士,甚至还泡了几天图书馆,还是一筹莫展,真难住了这个文科出身的律师。她要求当事人一起去事故现场察看。看到了涉案房屋内外的情况,突然茅塞顿开,屋内的给排水管道均是在屋内设置,而且连接处均是开放式的,管道和漏斗有一定距离,如果排水不畅,会导致房顶积水,积水过多时,压塌了房屋吊顶,大量下泻,那么房屋中的货品就会被淹。但房顶的管道口是无任何遮拦露天的,感觉缺少了什么?但缺少的东西是什么?学名叫什么?经过耐心查询,杨律师知道这个缺少的物件是排水管道上应当设置的“格栅”。而且涉案房屋的给排水管道应为虹吸式给排水系统,“格栅”是其中的一个配置件,它主要是防止杂物落入排水管道,并且可以防止排水过快时渗气,水流回返。杨律师弄懂了涉案房屋的设计规范和给排水设置的工作原理。购置了工业房屋给排水设计规范书籍,并送给法官,一同研究。高院刘法官等审判人员办案非常负责严谨,亲临涉案房屋,冒着危险爬到房顶进行察看,终于弄清了案情事实。真的是设计规范惹的祸!

   等待了两年之久,本月终于收到胜诉的再审判决书,案件在五年后得以扭转不利局面,罕步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李总非常高兴。于是出现了文章序幕的局面!

   小编在这里对罕步公司致以衷心祝贺,并对杨律师为本所带来的荣誉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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